8月15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在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因改制工作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发生部分职工聚集围堵改制工作人员事件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和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经验值得总结。但也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不健全,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充分讨论,也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起职工的质疑和不满,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请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
据记者了解,林州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69年,在册职工5122人,其中在岗职工2995人,注册资金1.3亿元,主营业务为生铁冶炼。由于经营困难,2008年8月经濮阳市政府批准,林钢开始进行改制。因企业改制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出现矛盾。2009年8月11日,林钢部分职工聚集公司办公楼内外,致使正在该公司指导改制工作的一位干部被围堵楼内,现场聚集职工及家属最多时约400人左右。
事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深入企业做思想工作,至8月15日凌晨,聚集职工相继离开。
由濮阳市、安阳市及林州市委、市政府派出的工作组已于15日早晨进驻林钢。他们将会同企业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研究企业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记者万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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