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路虎撞人案"司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鸡西"路虎撞人案"司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2009年08月13日 17:4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5日发生在鸡西的“路虎撞人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各界群众广泛关注。记者从鸡西市检察院了解到,这起事故的肇事人张喜军已经被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0岁的张喜军,现在鸡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工作。8月5日中午他和3个朋友一起喝酒至傍晚,酒后驾驶车牌照为黑G96G17的黑色路虎吉普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与伤者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

  在此过程中,张喜军向后倒车,又撞到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出10米左右,撞上围观人群,导致2人死亡,10余人受伤。

  记者从鸡西市公安局了解到,经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检验,张喜军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198毫克,远远超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80毫克的醉酒标准。而且,张喜军的驾驶证件已于2004年12月过期,属于无证驾驶。

  鸡西警方认为,张喜军无照并醉酒驾车,在撞伤两人且车周围都是行人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终止,涉嫌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警方向检方提请批捕后,张喜军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记者王春雨)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