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从今年1月份至今,河南荥阳市慈善总会只筹集到100多万元善款,大半年募集到的钱还不及去年的1/8,于是,该市近日出台红头文件,要求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个慈善大使,并出台10项措施,以期全民参与——据8月11日《京华时报》报道,荥阳市委书记宣布,要将荥阳打造成“慈善城市”。
将城市打造成慈善城市,其初衷和思路固然不错,但是,用红头文件来打造的创意让人无法认同。众所周知,慈善是一种文化,非一朝一夕能形成,可以培育、倡导,而不可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强迫达成。否则,即有违慈善之本旨,容易沾上被动慈善、虚伪慈善之名。
遗憾的是,荥阳市的做法明显带有强迫色彩。比如在某大酒店设立“慈善餐桌”,要求该饭店最低捐出餐费的10%作为善款。按理说,捐不捐款,做不做慈善,本应由饭店经营者自己来决定,一旦动用了行政手段,无疑就是在做强制性要求,跟之前一些地方的捐款摊派如出一辙。
记得去年山东威海市曾发起过“慈善月”活动,对各个单位甚至个人进行捐款摊派,虽说取得了10天募集到10个亿的“辉煌成绩”,创下了“历史纪录”,但之所以受到公众的诟病,盖因这样做已然构成了一定程度的行政索捐,是在逼人献爱心,亵渎了慈善的精神内涵和美好寓意。
与爱心一样,慈善也是一种发自内心、力所能及的自愿行为,不是强人所难的要求和被动之举。真正的“慈善城市”并不是看它拥有多少慈善组织和慈善大使,也不是看善款募集到的数目多少,而是取决于一地慈善文化的培育和发展状况,以及市民对慈善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与打造花园城市的路径毕竟不同,一个慈善城市断不是一个“红头文件”能打造出来的。
有人认为,荥阳市打造“慈善城市”最大的可能性是打造出一块“政绩招牌”。上来就把人家的“好意”一棍子打死,或许有点不厚道,但是,用政令手段强迫慈善的做法,也实在不着边际,招致人们的逆反心理也就不足为奇了。我更担心的是其结果,会不会反而不利于构建社会常态的扶弱济贫的慈善体系?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句话,“揠苗助长”的事还是少些为好。(黄哲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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