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8月12日电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12日发布消息说,上海市政府近日制订印发了《关于本市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政策意见》,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加强政策聚焦和区域整合,突破郊区城镇发展瓶颈,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
据介绍,上海的小城镇建设主要包括统筹统筹规划、发展特色经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制度改革四部分内容。根据制定目标,上海将通过五年左右或者更长时间的努力,把崇明县陈家镇、金山区廊下镇、奉贤区青村镇、松江区小昆山镇、嘉定区安亭镇、青浦区金泽镇、浦东新区六灶镇,和上海市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以及宝山区罗店镇、闵行区浦江镇和浦东新区川沙镇,建设成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相适应的,具有较强产业承载能力、人居环境优良、资源节约、功能完善、社会和谐、各具特色的郊区示范城镇。
上海将从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试点城镇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试点镇综合实力;推进结构升级,提高试点镇服务业发展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试点镇农业现代化水平;改革用地制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试点镇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小城镇试点等八个方面推进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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