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行政推动的“慈善”能走多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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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行政推动的“慈善”能走多远
2009年08月12日 13:10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河南省荥阳市出台措施,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个慈善大使,荥阳市委书记杨福平宣布,要将荥阳打造成“慈善城市”。

  荥阳市目前拥有62万人口,就是说,荥阳平均620人中就要拥有一个慈善组织,124人中就要推举出一位慈善大使。这样的慈善比例,就连慈善文化已经相当发达的美国,恐怕也要望其项背。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对“慈善事业”的解释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慈善是一种社会性福利事业,慈善组织的主体应该是独立的民间社会组织,慈善更多地属于一种民间的道德自觉,与政府那种具有行政意义的扶贫济困在性质上截然不同。

  政府当然应该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但这种支持只能是政策和制度层面上的引导,而不是越俎代庖。政府一旦充当了慈善事业的主体,就会让这种慈善在性质定位上变得模糊了:这种慈善活动究竟是爱心施予还是政府本该实施的社会保障职能?尤其值得担忧的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都兼任慈善组织负责人,为了完成慈善任务,有没有出现“索捐”、“逼捐”的可能?

  另外,持续的慈善还依赖于政府民生建设的完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仓廪实而知礼节”,当老百姓尚为生计发愁的时候,他哪还顾得去搞慈善?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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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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