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近日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办法,规定选拔正科以上干部需申报个人财产,以此严把干部选拔“廉政关”。(8月10日新华社)
重庆市江北区官员个人财产申报从新选拔的干部抓起,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把住了“廉政关”的“起点”,有利于干部的成长,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尽管我国反腐力度逐年加大,但因为没有健全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总有些腐败分子躲过了组织的监督、社会的监督而安然无恙。例如,有些官员明显过着与其收入不相符的生活,群众都清楚,领导也知道,组织也了解,坊间在议论,但因为没有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掌握不了这些人贪污受贿的证据,得不到有效解决。所以,建立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对于选出清正廉洁、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对于建设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对于凝聚人心,都是非常必要的。
但我国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虽经千呼万唤,至今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有个别地方虽然实行了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但执行得也不很彻底,有的只是把大家皆知的几项明白账一填了事,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还很远。这说明,建立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还有很多现实难题需要克服。如何化解阻力,把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建立起来、推行开来,显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前些时候,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的观点。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设想。重庆市江北区的做法也是这种设想的具体化。“坐着说,何如起而行”,笔者认为,与其沉湎于无意义的争论,不如行动起来。万事开头难,只要迈开了第一步,第二步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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