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违法成本低等三原因导致醉酒驾驶肇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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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称违法成本低等三原因导致醉酒驾驶肇事
2009年08月12日 09:41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人们无法从车窗外分辨出哪个驾车者是酒驾司机,但各地屡屡传出的酒驾伤人消息,不得不令每一位出行者心怀恐惧。

  酒驾危险本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酒驾威胁行人的出行安全,威胁司机的驾驶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一起酒驾肇事惨案,如果撞死的是孩子,断送的将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如果死亡者是成年人则可能造成一个家庭丧失了“顶梁柱”。有数据显示,北京今年因酒后驾车已酿成81起死亡事故,其中,醉酒开车死亡86人,酒后开车死亡11人。

  日常生活中潜伏着这样一群会开车、有车开的人,他们明明知道喝酒驾车将被公众指责,一旦被查出将被罚款、扣分;如果肇事还将面临判刑坐牢的危险…… 但让人悲哀的是,面对着血淋淋的酒后肇事惨案,这个群体并没有缩小的迹象。

  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

  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 “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饭店甚至推出 “提醒”服务——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

  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 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1.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迫在眉睫。(宋伟)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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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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