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8月11日电 上海目前有大大小小70多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上海市民的饮用水安全。下周将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明确指出,要为上海的饮用水水源进行分级保护,并依法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据了解,《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首次扩大到了对全市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其中对四大重点保护水源: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水库饮用水水源以及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根据保护区域进行了划分。并将一些开放型饮用水水源,分级划分为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等。明确规定对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试管理,设置隔离设施,禁止进行任何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表示,对于湖库型的水源地进行的封闭式的管理要求,实施围栏式的保护,而且还有探头进行监控。既符合了对水源水质要求的保护,同时还可以满足一些反恐要求。
建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必然会限制保护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为此,草案明确规定,上海将通过财政转移等方式,建立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市和区县财政转移支付范围。同时草案还明确,上海将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应对饮用水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完善应急预警机制。
草案将在下周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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