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期将出台六项制度,以制度创新推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是记者昨(20)日从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上获悉的。
六项制度包括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全程要监督,到失察失误要问责、违规违纪要追究,相互之间联系紧密,补充支持,形成相对完整的监督链条。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办法(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重在加强选人用人的过程监督和事前监督;《党委(党组)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重在加强选人用人效果的考核评价监督;《关于加强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工作的六条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在强化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追究。
这些制度的研究制定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着力突破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解决责任追究难、“一把手”监督难提供了法规依据;二是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的总体思路,既重视程序监督,更重视效果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委(党组)及主要领导选人用人行为的效果监督,进而促进过程的规范;三是努力形成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即将出台的这些制度将和已有的制度一道,构成较为完整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措施。(记者 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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