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至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带队赴西藏林芝地区等地,对西藏法院人民法庭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人民法庭工作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满足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的需要。
在藏期间,奚晓明一行先后深入到林芝地区米林县法院丹娘人民法庭、拉萨市达孜县法院、山南地区浪卡子县法院、西藏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综合法庭和诉讼卷宗检索中心建设工地,参观“车载流动法庭”,看望慰问一线法院干警,并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座谈,全面了解西藏法院人民法庭各项工作。
奚晓明指出,近年来西藏高级人民法院紧密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广大法院干警缺氧不缺精神,扎根高原、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法院各方面工作呈现出新气象,取得了新成绩,为确保西藏局势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奚晓明强调,司法权力来自于人民,司法工作必须服务于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建设高度重视,王胜俊院长专门就边疆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主导思想,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按照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与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认真做好法院工作。
就西藏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奚晓明指出,西藏法院不仅承担了自身的审判执行工作,还承担着艰巨繁重的维稳任务。在西藏特殊的区情、社情、民情、敌情背景下,加强西藏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建设意义重大。在法庭设置上,不能仅以案件数为依据搞一刀切,而是要充分考虑西藏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工作方面的特殊性,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力争将人民法庭建设列入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大力推行“三线一部六特”地区中心人民法庭建设,辅之以巡回审判,切实占领基层司法阵地,牢牢树立国家法治权威。人民法庭各项工作要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有机衔接,整合力量,多措并举,百花齐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
奚晓明要求,西藏法院工作要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长远、展望大局,继续发扬“老西藏”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切实担负起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任,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新的贡献。
8月7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宾宜会见了奚晓明,并就如何加强西藏法院工作、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交换了意见。
(田胜利 吕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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