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个老上访户了,10年前他曾是所在城市的一个颇有名气的企业家。因为一场官司,他输掉了一切。他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自此开始了漫漫上访路。
“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在北京市永定门附近的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记者见到他正一手拿着一个大信封,一手捏着一个面包,排队等候登记。
当记者告诉他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的新政策时,老王有些激动地说:“这是好事啊,我早就盼着这一天呢。”
中央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虽然经过近几年集中治理,全国涉法涉诉信访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涉法涉诉总量占全国信访比例仍然较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规范上访秩序。
意见特别指出,要相信和依靠基层,督促并支持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逐步扭转上访人不相信基层、只相信到北京才能解决问题的状况。
8月4日至6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了“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暨信访领导干部培训班”。记者采访了几位与会代表,他们结合本省实际给记者讲述了对中央新政的理解。
注重解决问题纠错到位
涉法涉诉信访居高不下,客观上是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综合反映,主观上是政法机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
中央要求,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
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姚成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法涉诉工作,本质上是对政法队伍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种检验。各级政法干部应该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这项工作。
中央提出,要严格群众来信和初访办理制度,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问题原则上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必须制订工作方案,重点督办,先期解决,防止由来信转为来访、初访转为重访。
“对上访群众,有理的,一定要纠错到位,还人民群众以公道。”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着重强调说。
坚持源头治理调解优先
“化解群众上访,不能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必须重视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中央提出,要紧紧依靠政治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加大对相关案件的调解力度。
秦利明说,中国文化是一种和谐文化,以人情伦理为支撑,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而调解对于化解纠纷、恢复受损的人际关系是大有裨益的。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处处长张建旗告诉记者,近几年河北省政法机关认识到只办具体信访案件还不够,要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就要从源头防控做起。
中央提出,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衔接机制,依靠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维护司法权威公开透明
中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依法维护公正的结论,依法纠正错误,非经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更改。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当然也要靠法治。”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石民生说。
中央强调,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终结,要通过公开透明赢得公信力。
对申诉案件的审查可实行听证制度,就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记者、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群众代表等参加。
对再审案件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提高再审结果的社会认可度。
对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信访问题,依照规定程序逐案研究,经审查处理正确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释疑答复;对仍不息诉罢访的,将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质证。
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质证等情况及终结决定在当地政法机关接访大厅公布,保证信访问题处理公开透明。
解决民生问题开展救助
中央指出,要把解决执法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合理疏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出口。要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重点对刑事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破案条件和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给予一次性司法救助。
“上访群众一般都是弱势群体,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秦利明说,去年吉林省省级财政拿出1500万元救助资金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
“上访群众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一些困难,我们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救助。”石民生告诉记者,湖南省市县三级基本上都已设立了涉法涉诉救助资金。
在对上访群众的救助问题上,中央同时指出,要完善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防止简单地花钱买平安,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攀比。本报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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