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这份协议,应该从农民目前的文化和法律认识基础上去考虑。“在家属看来,这就是一份所有行为都可以免责的协议
7月下旬,本已平静的震惊全国的石首“6·17”事件波澜再起。家属向某媒体曝料称,公安机关罔顾政府与家属签订的免责协议书,刑事拘留了多名家属。
尽管很快就传来石首市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双双被免职的消息,但很显然,这并不能消弭家属曝料带来的影响,舆论纷纷指责政府在“秋后算账”,而政府诚信再度受到拷问。
截至记者发稿,从石首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处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涂远华和涂晓玉两名死者家属,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石首市委宣传部告诉《法制日报周末》记者,截至8月4日,本案中公安机关已依法刑事拘留了31人,检察机关以同一罪名批准逮捕了14人。
“免责”协议书曝光
7月27日,《法制日报周末》记者在距离石首市十余公里的高基庙镇见到了死者涂远高的家属。
涂的二伯涂德强从他随身携带的钱包里拿出一张折叠整整齐齐的纸,递给记者。打开一看,竟是网络上曝光、备受质疑的那份协议书。
这份手写的《关于6·17事件与死者家属有关事项的协议书》,拟定日期为“2009年6月24日”,分别由“市善后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郭子信、张芸安”,“家属代表涂德强、涂茂海、涂远华”签字。
关于协议书签订的背景,涂德强表示,是家属首先提出来的。
从6月18日当晚开始,家属就感觉到了事态的不可控制性。
当天,警方和迟迟才现身的酒店老板和家属经过了四次谈判。最后一次谈判中,高基庙镇、笔架山街道办官员承诺酒店将合理进行赔偿,家属同意了警方入场转移尸体。
但涂家始料不及的是,局面已不在他们控制中。围观者不同意转移尸体。
6月21日,尸体转移到殡仪馆,随之先后进行了两次尸体解剖,结论都是自杀。涂家对此还是心存疑惑,涂远高父母亲坚持要等尸检报告出来后才火化。
为了尽快处理好该事件,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郭子信、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志军、高基庙镇党委书记张荣安等人组成的善后协调小组没日没夜地在做家属的工作,家属最后提出,火化可以但要签订协议。
家属主动要求免责
有关协议书内容的谈判从6月24日早上开始。
谈判双方的阵容,政府一方是郭子信和张荣安等负责人,家属一方以二伯涂德强、哥哥涂远华和堂哥涂茂海为主。
关于第一款约定由酒店补偿5万元的问题,郭子信表示,家属一开始坚持要30万元。为此他们专门从网上下载了8个自杀案例,这些案例都表明自杀不存在补偿问题。
“我们还从《劳动合同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上和家属进行分析,严格来说自杀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张荣安表示,考虑到家属是弱势群体,政府决定对其进行人道主义补偿。最终商定共补偿8万元,其中5万元由酒店支付,其余3万元由民政局和高基庙镇政府共同来出。
郭子信表示,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是家属要求签订的。
第二款内容是:鉴于死者家属在高基庙镇政府的协调下,于2009年6月18日晚11时同意将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尸检达成了协议,死者家属在‘6·17’整个事件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如拉横幅、买东西的行为),市政法机关免予处理。
第三款内容是:若死者家属未参与永隆大酒店纵火,则不负担责任。
在家属看来,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他们难免会有些过激行为,但也仅限于买买东西,拉拉横幅等,他们希望自己的行为得到充分的理解,可以免予处罚,故而提出了要签订上述内容。
郭子信则表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善后协调小组始终不放弃的立场、始终和家属阐明的一点就是———如果家属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肯定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对此,家属认为,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他们的诉求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就是“死者不可复生,活着的人但求平平安安,不要因此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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