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赵仕永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即便身处铁窗之内,赵仕永仍然觉得自己的敛财行为“很正常”。如此的厚颜无耻,堪称贪官中的“极品”。
相较于“不给钱就不办事”,赵仕永的腐败方式似乎稍显“温和”。但不论是“不给钱就不办事”,还是“办事收钱”,同样是通过权钱交易,为个人谋取利益。与“暴力腐败”一样,“温和腐败”同样会破坏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我的腐败是温柔的,别人的腐败是暴力的,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通过不断地自我说服、自我欺骗、自我催眠,在贪污腐败面前,赵仕永逐渐理直气壮起来。与此同时,为官操守、党性原则,也就慢慢地淡忘了。当然,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能将他自己说服,却无法说服公众与法律。
腐败有多温柔,监督就有多乏力。许多党政部门“一把手”腐败案以及窝案的形成,都与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严重缺位、监督部门对他们“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有关。看来,要让赵仕永们不再有“温和腐败”的念头,除了加强反腐教育之外,还要加强权力的制约与问责。唯此,赵仕永们才不会被一手遮天的权力,冲昏了头脑。 文/刘义昆 图/唐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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