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8月4日《检察日报》)
近年来,出现赵仕永这样的人物以及对这样的人物进行处置已经见怪不怪。真正让笔者有点诧异的是赵仕永的这个说法:“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温和腐败”是赵仕永的“雷人”创造,也是对廉政建设的“温柔一刀”。
这种说法的独特之处在于,以前,腐败行为在腐败者那里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他们会找出许多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但现在,在赵仕永们看来,手中的权力与金钱是一种赤裸裸的寻租关系:金钱可以买来权力,权力则以金钱为行使的前提。花钱做事,所做的事无非是合法的、不合法的。花了钱,合法的事会办,不合法的事也会办。在赵仕永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
这使我想起了“温水煮青蛙”的故事,且不论这一故事或真或假,赵仕永的这种说法至少也有这种的作用:它会在不知不觉中麻痹整个社会的神经,降低正义和道义的门槛。
任何一种腐败都是腐败,不管它是以“温和”的名义出现还是以“粗鲁”的名义出现。现代政治学认为,腐败在本质上就是权力所有人失去对权力的控制,就是权力使用人不合法、不合理的滥用权力。因此,管住赵仕永们的权力,基本的还是三条:以公民的权利制约国家的权力,以社会的权力制约国家的权力,以国家的权力制约国家的权力。舍此,别无他法!(刘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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