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广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的采购形式由现行的预算单位自行采购改为集中向厂家采购。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政府3000辆左右的公务黄标车淘汰后,新采购车辆将采取这种方式。
根据2009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采购方式改革意见,广州将采取大批量集中采购形式,以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目前,广州市采取的公务车集中采购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上报需要采购的公务车类型、数量,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向企业招标采购。
记者从广州市政府网站上看到,上月初的一个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涉及增城、从化、天河与南沙等多个单位的车辆采购,包括吉普车、摩托车、旅行车等不同种类,但被统一编号为GGPC-[2009]172,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面向经销商集中采购。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减少了采购程序,且更加公开透明,可以促进采购成本降低,同时克服了预算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的心理,可以遏制公务车购置上的奢侈浪费现象。(记者/闫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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