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文清)记者从科技部获悉,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初评日前结束,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等奖项的初评通过项目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这是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后第一次国家科技奖励评选,新的奖励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提高国家科技奖励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新修订的《奖励细则》明确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单项授奖人数不得超过5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不得超过6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由以前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不限”改为“单项授奖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位不得超过30个”。这些限制体现了国家科技奖励在注重团队激励的同时,突出对在成果完成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尖子人才的激励,进一步强化了“奖励数量少而精”的原则。
针对当前科技界和学术界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学术浮躁、报奖“搭车”等现象,新的《奖励细则》作了较多规定,比如将成果完成后申报国家三大奖的时限由1年延长为3年;经评定没有获奖的推荐项目如果再次报奖都须隔一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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