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推进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实习生冯晨
日前,中央出台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
为此,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制度化“考”官新模式即将启动。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说,中央对考核的新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在干部考评上导向和思维的转化:不是就考核而考核,而是要在考核中体现出社会现实的需要,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兼顾性。
以科学用人保证科学发展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考核办法的核心,在于以科学用人,保证社会的科学发展。
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有关权威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但也应当看到,目前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经常性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考核对干部的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明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绩效考核本身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不断回应过去漏洞的过程”,孙柏瑛分析说,早在2006年,中组部就出台过一个关于干部考核的实施办法。此次意见的下发,可以说是对2006年考核方案精神的延续和继承。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中央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政部门应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四项原则,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
“新考核办法的下发,是干部考核机制整体性、历史性的延续,是从更高利益和更完善的机制上改善我们以往的干部考核体系”,孙柏瑛认为,其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绩效统一全党,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发挥干部考核对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导向作用、评价作用和监督作用,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武汉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教授虞崇胜指出,中央下大力气推进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科学用人,进而推进科学决策,保证社会的科学发展,这本身就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考核方式、内容进一步完善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在考“官”新模式下,对干部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都将进一步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中央要求,对干部的考核方式,将进一步增强完整性和系统性,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强调建立严格的推荐提名程序,是改进任职考察的一个亮点”,孙柏瑛指出,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其目的就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的滋生。
在已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考核内容也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将不断增强。
“以往我们的绩效考核单一性过强,过分强调经济增长,难以摆脱‘以GDP论英雄’的局面”,孙柏瑛分析,在这种绩效考核指挥棒下,领导干部的升迁奖惩,被绑在了一系列与经济增长相关的量化指标上。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追求经济增长,往往不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于干部的考核内容,在指标设计和权重设计上应导向民生,以经济发展为底线,促进社会资源均衡分配,要以这个目标来梳理和刺激官员的理念,引导他们的政绩能回应社会现实,反映社会现实的紧迫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社会更加公平地发展。
针对这一情况,在新的考核内容中,中央强调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又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别是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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