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决定轮训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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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决定轮训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
2009年08月03日 0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自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将对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轮训一遍。

  此次专题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全国县(市、区、旗)公安局(分局)基层所队长。主要包括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所长、拘留所所长、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等,重点是派出所所长。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0天。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至2010年6月底结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7月27日,公安部印发了《全国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推进落实三项建设”专题培训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培训工作中,各地要紧紧围绕“三项建设”核心,突出“五个能力”主线,注意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贴实战、突出实用;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人性化管理;坚持服务基层、节俭办班,不增加基层负担;各地要根据推进“三项建设”的现实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培训规划和调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和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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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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