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17143处,发现火灾隐患12166处。
对于有火灾隐患的,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门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督促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已经督促整改6800处,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510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59份,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697家。
据了解,浙江省消防部门还提请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公布了30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改(其中,省级挂牌督改单位15家)。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政委吴志培表示,今年9月20日前,全省将彻底消除已经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解决。特别是对300家政府挂牌督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紧盯不放;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按时整改的要依法责令“三停”。(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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