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七月三十日电 (莫非 张明瑞)为期三天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三十日下午落幕,会议通过关于罢免许宗衡、刘友君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许宗衡的省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许宗衡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三十日下午,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主持。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谢强华、王宁生、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秘书长崔健出席。副省长肖志恒,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列席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通过关于批准广东省二00八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表决批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和《连南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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