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的发展进程,符合每一个新闻事件的发展进程:一个奇特的事件,经媒体传播引发广泛关注,惊动比当地更高的管理部门,然后专事专办,新闻当事人获得了应得的权益,当事的职能部门官员被免职。
老实说,被免职的郑州职防所三名官员有点冤。他们要求张海超提供企业工作环境证明,是法例要求的,并不是他们凭空想像。他们检测结果张海超并未患尘肺病——他们并不是跟张海超过不去,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常态,不是他们在张海超事件中出了错,假如有错,是他们的工作常态本身不正常,不正常的工作常态来源于他们所处的不正常的工作体系,试想想,一个垄断性质的,缺乏外部监督的机构,靠什么清者自清?
这实际上是所有新闻事件的一个尴尬。以一个偶然成份居多的几率,或以一个惊世骇俗之举成为新闻人物以后,之后的进展就可以成为一种非常态,通过正常渠道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权益,一夜之间,回来了。
所以,张海超是偶然的,他的成功如此寂寞。
在张海超新闻事件中,如果留心的话,新闻中出现了很多跟张海超一样患尘肺病的工友,然而,他们没有开胸验肺的悲壮,也没有执拗的勇气,因此,他们拦在权益的门外,既被拦在了正常维权渠道的门外,也被拦在了非正常渠道的门外。而事实上,他们就是无数个张海超,他们是无数个需要有力量帮助他们维权的尘肺病人。新闻显然不是这个力量。
这个力量是什么?我曾在同一题材的文章中提出,是工会,应当是独立的,有自己声音和力量的工会。解决张海超问题的,不应该是卫生部,卫生部可以撤郑州职防所长的职,但解决不了全国所有尘肺病人的问题。
弱势群体的维权为何如此艰难,以致如此极端?因为他们总是一个人在战斗。农民工一个人爬到楼顶讨要工钱,尘肺病人开胸验肺以证清白,这是一种惨烈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最终只能以新闻的方式解决个体事件。新闻不可能源源不断地解决一个又一个的个体,真正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工会。由真正意义上的工会来维护工人的权益,来与卫生部门、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各个职能部门博奕,来考量法律的合理性,那样,维权成功的,才不只是一个张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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