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答记者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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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答记者问
2009年07月28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4月30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了部署。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制定出台的有关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一直高度重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中央纪委把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确定为2008年要抓好的21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关意见。贺国强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上,对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何勇等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也多次就做好这一工作提出要求。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研究制定《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2月,成立了“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课题组,深入各省(区、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和征求意见会。在此基础上,9月,中央纪委讨论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意见》送审稿形成后,中央纪委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2009年4月10日,中央纪委研究通过了《意见》,并与中央有关部门会签。4月30日,《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号)正式印发。《意见》从提出课题、组织起草到印发出台,前后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其间,全国共有15个省(区、市)纪委协助开展调研工作,2804个县(市、区)纪委上报了有关数据,共召开了73个工作会议或座谈会,650余人次参加会议,课题组20多次集中修改文稿,先后8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纪委意见。在《意见》研究制定过程中,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可以说,这个文件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形成的。

  问:请您谈谈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

  答:这次《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次专门就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作出规定。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是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和农村的关键环节,在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巩固。这些年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较好地履行了担负的职责,为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意见》的制定出台,对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县级和基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推动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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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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