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金涛
暑期来了,我国随之迎来休假高峰,但许多公职人员依然没有休假。重庆市一些公务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也渴望休假,但单位一把手坚决不休假,搞得副职也不好意思休假,这样一来,大家都不便申请休假,于是只能放弃年假。某部门一位副职领导说,他已经十多年没有休过年假了,一把手从来不休假,别人只好学他,谁都没办法。
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无疑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但是,如果把不休假和奉献划等号,就是一种严重的谬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不可能天天应付突发事件、处理紧急公务,对于日常工作,正职领导不在,副职领导可以主持工作,副职领导不在,其他副职领导或中层领导也可以代其行使职权,不可能离开一个人,这个单位就不转了。如果真的如此,只能说明这种现象不正常。
不休假,看似投入工作时间多了,但“疲劳战术”未必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反而可能因长期压力积累负面情绪,这其实可以理解为另一种形式主义。
休假是工作者的基本权利。现代社会,人们的工作节奏越来越快,处理事务的繁琐和紧张程度也不断升高。休假是化解生活枯燥氛围、放松紧张情绪、愉悦人的精神的有效手段。我国政府近年来在增加休假日的同时,也要求所有在职人员休年假,许多单位甚至强制性要求员工休假,这无疑体现了人本理念。
休假的意义远不止于对社会个体有益。一方面,休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家庭的和睦,有利于单位气氛的融洽,有利于团队精神的塑造和培育,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休假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而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人充满生机活力,社会才充满朝气,家庭才美满幸福,集体才和谐团结。另一方面,休假也是国家对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保护。休假权落实不到位,说明一些地方人治大于法治。对此,首先要让一些部门、单位领导的“死脑筋”转变。
鉴于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转变休假影响工作的观念。一支疲惫之师可以打一次胜仗,却不可能常打胜仗。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不仅要提倡休假,更要带头休假,给员工创造良好宽松的休假环境,否则,单位员工很可能把这项基本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在当前社会条件下,一把手带头休假,以此鼓励支持所有员工休假,不仅有益于和谐社会建设,也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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