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在社会形势渐趋平稳的同时,一些影响人心安定的传言仍不时可闻。新疆新闻办公室新闻中心25日就此发出通报表示,经过公安机关调查,社会上的传言不实,警方未发现谣传情节的案件。
据新疆新闻办公室新闻中心通报,在经历“7·5”事件带来的沉痛创伤之后,在社会治安局势日益平稳之时,有人利用“7·5”事件在社会上散布大量谣言。例如:有人绑架汉族老人、妇女、孩子做人质,准备与政府交换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人声称在窨井、某住宅中发现大量“7·5”事件被害人遗体;有人传言“7·5”事件中一些汉族妇女受到性侵犯,有的甚至被先奸后杀等等。经公安机关证实,纯属造谣。公安机关至今为止没有接到过上述报警,在处置和侦办“7·5”事件和案件中也没有发现上述情节的案件。
当地公安部门110报警中心统计情况显示,7月13日至2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日均接警2726起,比“7·5”事件前日均减少200起左右。其中刑事类警情日均20.5起,较“7·5”事件前大幅下降。刑事类警情中,抢劫占4%;盗窃类占78%;扒窃类占8%;诈骗占5.7%;其他案件占2.8%;强奸案发1起,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杀人案件发2起,已全部破获(当事人均为汉族)。
鉴于当前整个社会面治安情况好转并保持平稳,5日后乌鲁木齐实行的交通管制已于19日开始从重点区域全线管制改为部分路段定时管制(8时至24时全面通行),管制区内的大巴扎等商贸场所现已恢复正常营业。
新疆新闻办公室新闻中心希望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冷静思考,理性判断,不轻信谣言,不传播谣言,努力维护当前这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记者关俏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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