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5日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25日通过任命淳于国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批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市二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审判员的职务。
任命肖龙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审判员职务,免去其担任市一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审判员职务。
同时,还任命一批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李健、刘长华、容红等12人为市高院审判员;马立娜为市一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温云翔、关芳、王良胜等7人为市一中院审判员;周建忠、许辉、唐季怡、赵静、肖荣远等27人为市二中院审判员。
免去李敬、王立新、张学磊、卫苏华的市高级法院审判员的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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