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同意我们收费”
城管队员几乎全是临时工,购执法车租办公楼都靠罚款所得;罚款上交县财政局,再按比例返还
“什么样的临时机构能存在11年?我们收取停车费的事县政府早就知道,是经过他们同意的。”张志民觉得,纪委的处理意见对城管大队很不公平。
张志民说,1998年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成立时,县政府曾组织工商、交通等6个职能部门发布委托公告,委托城管对市容市貌进行管理,文化宫广场作为停车场也归城管管理。
该队的副大队长次会领告诉记者,城管队在1998年是作为临时机构成立的,当时人员由政府从工商、公安、交通、街道办、卫生等部门抽调而成。
“因为城管工作又苦又累,这些人又都回了原单位。”次会领说,此后再进城管队的都是临时工。
目前城管队有46人,除大队长张志民为公安编制,其他成员均无人事编制,他们也没有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次会领说,“受伤是经常的事,所有的医疗费都由个人出”。
次会领给记者算了笔账,城管平均每人500元工资;办公楼租的是居民楼,房租每月4000元,自己购置执法车,算上汽油、纸张等办公经费,每月支出在5万元左右。
“财政局每月才拨经费2000元。”次会领说,所以城管只能靠罚款维持生存。罚款将统一上交给县财政局,财政局再返还给城管,多罚多得,按比例返还。
据次会领介绍,2003年,元氏县委开会决定,给城管大队20个人事编制,但人事和财政部门一直没有落实。
元氏县司法局原局长梁文联告诉记者,元氏县人事一直超编,财政收入又比较低,根本无法落实城管大队的编制。
人事局原局长王建芳向记者证实了梁的说法。
“5月22日,上调停车费,是因为管理成本上涨。”张志民说,他曾就收费情况多次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但一直没有回音。
张志民说,“堵车收费,也是无奈之举。是县政府不重视不作为所致。”
而让张志民、次会领不能接受的是,如今领导一句话,说解散就解散了。
“为了县城的市容市貌,我们干最苦最累的活,管最难管的人,为政府做最难办的事。”次会领说。
“让我们临时工做恶人”
城管队副大队长说,我们若粗暴执法出事,县里以开除了事;若是在编人员,相关领导定被问责
在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办公大厅的墙壁上,挂满了政府表彰的奖状和牌匾,“奥运安保先进”、“城建先进工作单位”等。
“这些年,不管拆迁也好,征地也好,我们做的都是政府工作中难啃的骨头。政府一句话,就让城管上,我们没有钱没有人也要完成任务。”次会领说。
6月2日,就在河北省电视台曝光元氏城管乱收费的当天,《石家庄日报》刊发了一篇《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忠诚卫士》的文章,文章对元氏县城管大队的正面肯定也印证了次会领的说法。
文章提到,在红旗大街南延工程中,部分占地群众拦截施工车辆,漫骂、侮辱、威胁施工人员,控制工程车辆,施工被迫停止。城管大队接到县主管领导指示,进场后迅速控制局面,保障施工秩序。
该文还报道,在青银高速张掖段施工、京广铁路大提速庄窠里段直弯拆迁工程、石武高速铁路元氏段施工中,元氏县城管大队都曾在工地上出现。
次会领认为,政府之所以让我们城管去做“恶人”,干得罪人的事,是因为城管队员都是临时工。
“强拆强征中,与群众发生冲突,有队员再粗暴执法,出了事上级问责起来,县里就说是临时工,开除了事。”次会领说,如果是公安或交通等部门的在编人员,出事后相关领导肯定会被问责。
据次会领介绍,做城管两年以上的,没有不和当事人发生冲突的,也没有不受伤的。其中有某中队长执法时,被摊贩一拳砸在眼上,至今处于半失明状态,另一名中队长因追违章车辆,被车主连砍数刀。
次会领也承认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2007年,石家庄城市管理局出台文件,要求所有的城管队员执法必须持有省建设厅批准核发的“城建监察证”、“行政执法证”或“委托执法证”,规定要由人事编制部门为其申报。
“但因为我们没有编制,就无法申请执法证。”次会领说,最后县政府只能自己出具个执法证颁给我们,而且还只是一小部分人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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