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刊物建议将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举报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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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校刊物建议将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举报人
2009年07月23日 0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最新一期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就当前官员腐败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建议重奖举报人,将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

  文章指出,当前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特点是面积广、案件大。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其原因除官员素质、觉悟,管理、体制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官员财产不透明、不公开,群众无从监督。

  文章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一把利剑,它直刺腐败者的要害。该制度要求,一是官员财产必须透明、公开,让群众知情。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领导监督、专门机构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基础上,放手发动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什么都逃不过老百姓的眼睛。

  文章提出,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可以重奖举报人。可借鉴国外经验,被举报的腐败分子,若被法院依法判罪的,将该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保证兑现,并为其严格保密。这必然会调动起广大群众反腐的积极性,他们会想出各种办法,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围追堵截贪官,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文章介绍,国外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比如,美国法律规定,整个罚款的1/4用于奖励举报人。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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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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