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
为何一个多月后才公布?
从6月7日故障发生,到7月12日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有一个多月。舆论质疑的焦点对准了“信息为何这么慢才公开”。记者采访得知,发布权限和事件的定性是问题的关键。
据河南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黄原介绍,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Ⅰ类放射源属于国家环保部管理。利民辐照厂属于此类,如何处置需要环保部门确定。记者从多处了解到,地方政府部门是否发布信息、如何发布也要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
而在放射源研究专家以及环保专家看来,利民辐照厂发生的是在安全范围内的企业生产故障,不是事故。7月16日,环保部发布公告将其定性:“按国家对辐照事故的分级管理规定,本次卡源不属于辐射事故,是辐射工作单位的运行事件。”
事发后,国防科技工业电离辐射一级计量站副站长、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计量测试部副主任肖雪夫博士受环保部委托,来到杞县,向群众宣传解释放射知识,还录制了录像,这两天就要在省、市、县电视台播放。他打了个比方:“老虎非常可怕,但只要关在笼子里就非常安全。利民辐照厂的钴60放射源就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放射源悬在空中辐照我们都不怕,现在在井口也不会害怕,因为外面的道道防护层都非常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肖雪夫介绍,国家此类放射源有56个,此前也有几个地方发生过故障,都是靠专家制定科学方案排除了。根据国务院条例以及“环发(2006)145号”通知,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辐射事故”上报有严格的规定,而“辐射故障”如何向社会公开,在我国相关法规中还是个空白,人们对辐射知识的了解程度以及会否引发恐慌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此类“故障”的发布程序,需要进一步研究。
政府该如何传递真相?
网上出现“杞县核泄漏”的帖子,是在事发之后将近一个月。从这时起,政府开始与谣言赛跑。令人遗憾的是,政府部门没有“跑”在谣言的前面。
7月5日之后,杞县县委、县政府迅速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真相,但在向公众迅速传递信息方面,政府自己也发现了不少应该改进的地方。此次事件中,电视台担任了主渠道作用,但由于不少群众跑出了家门,无法看到电视。比电视更快、更机动的广播,则几乎没有声音,各村的大喇叭只有本村干部的声音,原因在于当地的广播电台早在9年前就停止播音。
比广播更快的是手机短信,农村几乎家家都有手机,手机短信的影响力最大。此次事件中,可能是信息集中发送造成线路堵塞的原因,政府部门从下午5点发送的公告,有的群众晚上11点才收到,延缓了回家的步伐。
当然,这些仅仅是技术方面的原因。更需要改进的,应该是政府官员在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方面的观念。
恐慌往往来源于未知。在事发后关键的几天,事情的性质已经由“故障”转变为公共事件。这样的转变,显然没有得到敏感的注意。(记者 曲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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