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要准:政府的职责要清晰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华琪点评:在利益冲突事件的处置中,政府要将自己定位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各方关系的协调者”“专业调查的组织者”和“法律落实的监督者”。在这其中,政府一要克服“全能主义”思维,二要避免“过度抚慰”。
7月11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协调下,倒覆楼房的业主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双方未能就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12日下午,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未倒塌房屋业主,推出三种预售合同后续履行方案,双方也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其实,业主和开发商没有达成一致很正常,关键是双方还应该平等协商下去,最终拿出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而在双方的协商中,政府需要扮演这样的角色——中立的协调者、保护弱者的监督者。
从法律关系来说,这是一个由于在建工程倒覆而引发的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纠纷,合同的当事人有两方——购房者和开发商。但是,本案因为涉及到了众多购房者的利益,政府有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政府也应当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不过,政府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能做出法律裁断的司法机关,所以它的角色更多的应该是一个居中的协调者和监督者,负责协调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这个合同纠纷的处理,监督责任方尽快依法、合情、合理、妥善地解决购房者的诉求,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处置要遵循“三大原则”
众专家点评:可以预见,在下一阶段将出现三大主导性的议题,一是围绕理赔方案出台及其协商的“业主权益保护”问题;二是事件责任追查问题;三是官商利益链和地方土地开发模式问题。
在这三大议题中,政府保持前一阶段中立角色的难度将大大提高,因为这三大议题都可能与政府的态度紧密关联。当议题涉及政府直接责任和直接利益的时候,如何积极有效地应对,将是一个巨大考验。
建议地方政府在下一阶段的危机处置中应遵循三条原则:
一是“主动负责原则”。以平和理智的心态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主动做出深刻反思,承担应有的责任,严格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二是“依法发布原则”,动态发布事件处理信息,通过媒体的公开报道保证程序合法性;三是“降低期待原则”,在发生如此罕见的事故之后,政府必须降低本身对获得公众和媒体满意度的期待,对于不同的舆论评价政府应保持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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