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国家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今年第10号公告,公布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审计结果(第一阶段)。公告全文如下: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审计结果(第一阶段)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署2007年和2008年连续对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总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溪洛渡工程)建设管理、移民安置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第一阶段审计已经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溪洛渡工程基本情况
溪洛渡工程是三峡总公司在金沙江下游开发的4个大型水电站之一,也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的第一期工程,设计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2002年原国家计委批准立项。2005年11月批准可研设计,可研总投资674.78亿元,其中静态总投资503.42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1.36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建设总工期13年。溪洛渡工程2003年3月开始筹建,2007年11月完成大江截流。目前,场内外交通、施工营地、导流等工程已基本完工,地下厂房、大坝正在开挖施工。截至2008年8月,三峡总公司累计筹集建设资金158.6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2.95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溪洛渡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为77.8亿元。三峡总公司与四川、云南两省签订包干协议,分别为34.6亿元和43.2亿元。截至2008年8月底,两省累计收到三峡总公司拨付的移民资金20.74亿元,累计下拨14.17亿元,本级使用2.3亿元,余额为4.48亿元(含利息收入)。溪洛渡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四川、云南两省8县1区,规划搬迁总人口61 035人。截至2008年8月底,施工区及围堰区已累计搬迁安置9639人,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正在进行。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三峡总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在“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的开发理念下,克服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移民安置任务重等困难,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建设任务。
(一)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三峡总公司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时筹集建设资金,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审计没有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
(二)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强并逐步规范。审计署2006年对三峡工程实施审计后,三峡总公司举一反三,加大了对溪洛渡工程的管理力度,细化工程组织、合同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流程,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控制,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已完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
(三)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不断规范施工企业行为。三峡总公司在总结三峡工程建设经验基础上,结合国内建筑市场现状和溪洛渡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建筑市场施工单位准入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封闭运行,定期清理不合格施工队伍,有效保障了工程顺利实施。
(四)四川、云南两省政府积极组织协调,移民安置进展基本顺利。两省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建立和健全了移民管理机构,制定多项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移民安置政策调整等困难,积极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实物指标调查复核等工作,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审计也发现溪洛渡工程在投资控制、工期进度、招投标、关联企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问题,四川、云南两省在移民安置进度、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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