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给工人更多的保障是解决职业病关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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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给工人更多的保障是解决职业病关键
2009年07月18日 16:5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最近有一条新闻引起了舆论和公众的一片震惊。一个28岁的河南工人在维权求医两年之后却仍然得不到明确的职业病诊断,为了寻求病情真相,他不惜“开胸验肺”。

  一个人,非要用“开胸验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哪怕医生告诉他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他是尘肺。为什么有了这样明确的答案,他的维权之路走了两年却仍然没有结果?“开胸验肺”验出了什么?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又存在哪些现实困境?我们连线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的制片人王志安:

  单位本身没有给张海超出具证明的利益冲动

  主持人:我们看到张海超的维权论走了两年,却仍然没有结果,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存在哪些困境呢?

  主编:其中一个最大的困境,我们国家按照现在的职业病的鉴定或者诊断的条例,张海超如果想获得职业病的鉴定必须首先获得他们单位给他的证明,这个证明要证明职业史,以及他在工作中接触到有关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工作环境的证明,他拿到这样一个证明,再到当地的职业病专门的防治所做鉴定,才能得出一个职业病的最终的诊断结果,他只有拿到这个结果才能获得赔偿,但是问题在于,他这个证明,如果单位出具了之后,如果他最后被证明是职业病的话,单位需要给他赔偿,作为工商的补偿的话,单位本身没有给张海超出具证明的利益冲动,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要从司法上给工人更多的权利保障

  主持人:昨天我们看到,在卫生部的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将职业病的防治要列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除了政府我们还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力量,推动我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主编:我觉得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我们现在社会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之后,我们首先想到政府的监管,认为只要政府监管的措施加强了,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但是我觉得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就拿职业病的防治来说,我们现在职业病的诊断标准、监督、投诉、裁决的权利都在政府,难道政府的权利不够大吗?其实不是,因为政府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同样存在着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如果政府行使了全力存在着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冲突的时候,政府的监管权利越大,实际上有可能工人维权的成本越高。

  所以我个人认为,真正要想解决现在职业病防治的困境,可能需要有两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第一个是司法上要给工人更多的权利保障,这一方面就是说,工人在利用法律来维权的时候,他的门槛较低,比如工人如果想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我们可不可以考虑把举证责任由工人举证变成企业举证,这样的话工人在法律维权的时候,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另一方面要增加法律现在的独立性,这是一个方面,就是法律方面,使工人在平时的工作中就要增加跟企业家博弈的能力和谈判的筹码,我们很多职业病在工作中,每个工人能够意识到了,如果他在跟企业家博弈的过程中,要么选择失去健康,要么选择失去工作的时候,他这个时候实际上是没有谈判能力的,这个就必须政府要赋予工人在面对恶劣的生产环境的时候,他有权拒绝工作,再进一步分散的工人必须团结起来才可以跟企业家进行谈判,这样的话工人和企业家之间的地位才会均衡起来,他们才能摆脱职业病对他们的威胁。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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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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