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发布的最新审计调查称,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违规将71户企业的130.92亿元税款延期征收,占企业当期应缴税款的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审计署对广东、湖北、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2007至2008年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抽查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4户申请缓缴税款、延期申报缴税以及缴税情况异常的企业,发现国税部门违规将71户企业的130.92亿元税款延期征收,占企业当期应缴税款的54%,
其中:7个省级国税局批准49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税款27.93亿元;9个市、县级国税局批准13户企业以各种虚假理由延期申报缴税47.75亿元;个别省级国税局甚至在企业正常申报并有能力缴税的情况下,将企业已申报的应缴税款44.39亿元延期至下年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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