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今日表示,审计建议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灵活有效地设置消费税纳税环节,逐步将消费税由单一环节征收过渡到多环节征收,以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消息称,7月17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告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2007年至2008年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简称公告稿),公告反映了当前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方面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发言人称,消费税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税种,具有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和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功能。应该说,现行消费税制在征税范围设置、资源环境保护和征税环节设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地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曾就消费税改革明确提出了“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的要求,我们所说的税制设计不尽合理主要是指征税环节设计不合理从而导致消费税税基被侵蚀的问题。
发言人指出,部分生产企业通过改变经营方式,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等方法,使一部分原本属于生产环节实现的价值转移到了流通环节,缩小了消费税税基,减轻了消费税纳税义务,形成了税收上的漏洞。可以说,消费税征税环节单一的特点难以适应扩大税基的要求。同时也不利于发挥税收引导消费职能的实现。为此,审计建议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灵活有效地设置消费税纳税环节,逐步将消费税由单一环节征收过渡到多环节征收,以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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