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0日起,山东省济宁市公安系统每位民警每天下午上班后,都要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这项违禁问题“零报告”制度,在当地引起争议。
济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赵长海介绍,“零报告”制度是为全面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八条禁令”,强化纪律、整肃警风制定的。全市公安系统民警每个工作日下午2点30分前,必须主动在公安专网或单位设置的签批簿上,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同时必须于每周五下午4点前主动在公安专网或单位设置的签批簿上签注“本周我未违禁”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
“零报告”坚持层层上报,逐级负责,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周五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的“零报告”每月形成书面报告,由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及存档。市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执行“零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奖优罚劣。
为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济宁市公安机关规定:必须实事求是按时上报“零报告”,严禁迟报、虚报、漏报、瞒报。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禁的民警严格处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济宁市公安局表示,实行“零报告”制度可以从根本上发挥纪律的约束,切实达到筑牢防线、守住底线、远离“高压线”的目的,进而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碰撞
“签字”增强自觉性
“零报告”制度对民警而言,是约束,又是提醒。以前遇到劝酒我就以公安部禁令为由坚决推辞,如今有了“零报告”制,又多了一个“挡箭牌”。
任城区刑警大队民警 宋元涛
“签字”可能走过场
“签字”容易助长形式主义,成为走过场,不但起不到约束作用,还可能导致弄虚作假,如果监督者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执行禁令会起反作用。
网友 叶传龙
“每日签”不如“每日测”
应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对违反者严肃查处,大可不必每天签字汇报,不妨改为“每日一测”,每天让民警对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是否饮酒。
济宁市民 陈振领
制度关键在落实
各地行政机关为依法执政,创立了许多有益的制度。关键要重在落实,保证制度的连贯性和持续性,并注意与其他相关制度协调配合。
山东政法学院教授 张月满 (记者马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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