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诈骗披上"合法"外衣 手段升级让人防不胜防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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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工诈骗披上"合法"外衣 手段升级让人防不胜防 (2)
2009年07月14日 10:16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海淀区检察院提供的一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伙同他人在北京市各大高校广泛张贴虚假的介绍家教信息,向前来找工作的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并与之签订合同协议书,还冒充雇主与受害人联系,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骗取140余名在校大学生共计2万余元的“建档费”与“课时费”。至于毕业的大学生对外求职被骗,则集中在待遇丰厚的行业,如影视业。这些行业的高收益往往吸引了众多盲目求职的大学生,因此也成为诈骗分子关注的对象。

  在服务行业,KTV公关招聘诈骗现象突出。据介绍,KTV公关由于收益丰厚,额外收入较多,吸引了大量抱有不劳而获想法的男女青年投身其中,但由于这个行业的规范性差,灰色区域较多,受害人在被骗后往往不能及时得到公权力的救济。

  检察院的调研显示,有很多受害人属于失业、无业青年以及流动人口。很多案件的受害人绝大部分是由于先前失业而再次寻求就业的人,或者是自学业终止后就没有就业的人员以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这些受害人往往学历层次不高,也缺乏适合社会需要的某项技能,在竞争激烈的人力资源市场上往往成为被忽略的人群。但是基于生活的压力,这部分人的求职心切,迫切想找到工作的愿望往往使他们放松了对诈骗分子的警惕。

  精心安排受害人面试,让受害人放心地上交各种名义的费用,再以花样繁多的方式拒绝退款,诈骗手段升级让人防不胜防

  “现在的诈骗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往往令求职者难以防备。”这位负责人给记者介绍了几种具体的诈骗手段。

  首先是连环诈骗。“在结伙诈骗中,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介绍工作为名让受害人在彼此间相互推荐,同时在每个环节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这种方法不但可以增加诈骗数额,而且也使得虚假招聘更为可信。”这位负责人说。

  其次,面试呈现新花样。“招工诈骗若想得逞,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就是要精心安排受害人面试,只有通过面试才能使受害人确信他们是在招工,并放心地上交各种名义的费用。”这位负责人说,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租用或者借用场地面试,这主要出现在中介及KTV招工诈骗案件中。中介诈骗者往往会选择在比较繁华的地段短期租用一至两间办公室,然后再招聘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公司的员工,分别负责接待、面试、签合同、收费等,给人一种规范招聘的假象,但是这些中介根本没有任何资质。

  据透露,新近还出现一种“间接”面试诈骗。在这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与受害人并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所谓“非常规”的面试方法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并让其心甘情愿地汇钱。

  第三种手段就是,采取多种方式拒绝返还诈骗所得。据介绍,诈骗分子在收取相关费用及好处费之后,往往会极力推迟给受害人介绍或者安排工作的时间,在受害人找其质问并要求退钱时,诈骗分子已经逃逸,或者编造各种理由拒不返还,例如声称受害人面试不合格、职位已经招满等。有的诈骗分子也会故意将受害人安排在与招聘时许诺条件相差很大的岗位,迫使受害人自己放弃。另外,在KTV公关的招聘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在面试中安排色情活动的诈骗手法,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考验受害人工作能力为名让其参与某种色情活动,然后以此为由恐吓受害人,从而达到拒不退款的目的。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亟待依法完善

  本报记者 杜晓

  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大环境的影响,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形形色色的招工诈骗也是沉渣泛起,在全国各地“此起彼伏”:

  在广东深圳,本报记者对招工诈骗“黑中介”进行了调查,结论是,“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定义”。

  在江苏扬州,警方注意到,市区专门针对应聘学生群体“招工面试”的诈骗案件屡次发生。

  在江西萍乡,一家无招工资质的公司打着与南昌“大唐科技教育有限公司”合作为深圳一些企业招工的旗号,在萍乡高专在校学生中进行非正常招工活动,致使该校有470余名学生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每人交纳了50元的报名押金,总金额共计23000余元。

  ……

  为什么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诈骗伎俩却能够屡屡得逞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很多小广告一看就是手法拙劣,欺骗意味十足,但很多人却对此深信不疑”,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找到正规的职业中介。”

  对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规范中介企业,大力整顿中介市场的秩序,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中国就业战略报告》课题参与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李丽云也认为,“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招工诈骗案件,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通畅。很多求职者不知道该到哪里寻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帮助,也不清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动人事专家指出,我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功能的发挥。

  首先,公共就业服务城乡二元结构难以实现均等。“在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总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结构架构下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严重失衡。与城市相比,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在基础建设、覆盖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比较落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还存在不足,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方面问题十分突出。”这位专家说。

  其次,缺乏经费支持,受市场化、商业化影响难以实现公益服务。这位专家认为,现有政府人才交流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经费无明确来源,导致部分机构受市场化、商业化影响,以经营活动为主,难以实现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

  另外,服务功能、服务手段的短缺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难以实现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在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服务项目单一,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信息化手段落后等问题突出。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服务不规范和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也多有存在,影响了公共就业服务作用的发挥。”这位专家说。

  李丽云认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从形式上来说较为容易,但要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深层次变革还需要实现两个突破:

  首先是要实现当前就业服务机构由行政机构向真正的公益性服务机构的转化。“当前很多就业服务中心或是人才市场的行政机构特色很浓郁,很多时候其最重要的功能是管理档案而不是提供就业服务。”

  其次是要打破就业服务的地域局限。“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往往是劳动力的流入地,面临着严峻就业问题的是流动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肯不肯投入人力、物力去重点解决这些非本地人的就业问题,还得打一个问号。”(本报通讯员 杨崇华 吴静 本报记者 杜晓)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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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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