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7月13日电 (卢学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针对今年以来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从13日起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以城区酒后驾车和国省道、重点旅游线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据统计,截至7月9日,四川全省因酒后驾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129起,死亡51人,受伤140人;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因超速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378起,死亡118人,受伤591人。
其中较为典型的事故有:4月26日23时20分,重庆市北碚区人蒋佳君醉酒驾驶无号牌的通用悍马H3越野车行至永丰立交桥东口下桥处时,先后与川ATQ567号、川ATM626号、川ATP703号、川ATP620号出租车和一电动自行车相撞,撞死1人,撞伤5人后逃逸,经交警组织追缉才将其抓获。
7月4日19时10分,渠县渠西乡驾驶人鲜毅驾驶川AQE138号小客车行至成南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6.6公里处,因超速与前方行驶的川L30333号小客车尾部相撞,造成川L30333号小客车上4人死亡,两车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以市、州府所在地和县城为主,重点对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城市酒后驾车易发的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2时,组织警力统一查处行动,对醉酒驾车的从重顶格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将坚决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川省力争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城区道路上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下降50%,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不超过5%,国省道、重点旅游线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不超过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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