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三日电 十三日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就是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这篇题为《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的文章指出,乌鲁木齐“七·五”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各族人民心中留下了深重伤痛。但是,这起事件破坏不了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主旋律,动摇不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指出,危急关头,各族群众患难与共,手足之情感人至深。乌鲁木齐“七·五”事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各族干部群众携手抵制不法分子的暴行、相互救助各族兄弟,医护人员夜以继日抢救各族受伤民众,广大市民踊跃献血挽救伤者生命……正像一位遇救群众所说的:“袭击我的是七八个人,但从头到尾帮助我的远远超过七八十个人。”各族群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着民族团结的动人篇章。风雨过后,各族同胞更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平安,是幸福,是生命。
文章强调,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就是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祖国统一是民族繁荣进步的根本保障,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的必要条件。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国破家亡、人民遭殃。
文章指出,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就是要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下,充分尊重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充分重视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切实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民族团结才有坚实的基础,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理念才能真正落实。
文章最后呼吁各族干部群众要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坚决同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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