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处证实,范美忠的确早已回到光亚学校,另称,其实范跑跑从未离开过光亚学校,只是学校出于对他的保护一直没有发布这个消息。(相关报道见8版)
与当初“范跑跑”名动天下时相同的是,此次“范跑跑”被曝饭碗未丢,再度在网络上掀起了对“范跑跑”道德是非的激辩。激辩的内容,依旧没有跳出关于范美忠之“跑”,以及跑后宣扬自私的“真诚剖白”的道德批判抑或认同理解窠臼,关于到底社会是否需要这样的“真小人”的赞驳阵营泾渭分明。
公众对“范跑跑”三个字含义的二度激辩,其实完全不必要——尽管他早先对“跑”的认识与宣扬,偏离大众普识的道德方向,但在兼容并蓄的年代,那确实只是人们道德认知和评价的角度问题。虽然我们不能认同“跑”之准则可以普世,但我们却应该保留并允许这样的唯“真”思想有立锥之地,这是社会思想成熟理性进步的侧面——允许多种意识形态存在。
毫无疑问的是,范美忠是有一定的才学和能力的,这从他以往的职业经历和论文以及受学生欢迎方面,足能窥见。因此,他是否适合继续做老师,不是我们这些外人能真实了解而准确论断的,而是该建立在劳资双方信任取需和相互欣赏的基础之上。更何况,社会现在时区别于过去时,我们怎知范美忠没从其行为引发的社会论战中汲取到修正其身的养分,又怎知他没有走出那相对自狭的道德认知?
从个人生存角度来说,范美忠是人子、人夫、人父,必然要承担赡养、抚养与建设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作为一个社会人他必须走到社会中去工作。但事实是,在“范跑跑”事件发生之后,范美忠一度的求职之路非常坎坷,曾陷入无人敢用的尴尬境地。如果我们现在依然仅因其言而责其罪继续反对其就业,只能说明我们缺乏成熟社会应有的宽容与厚道,不自觉中以舆论的非典型暴力,粗暴剪扼一个公民的生存权。
因此,社会应该容得下“范跑跑”的存在,也该容得下范美忠去做他擅做并能任用他的教师职业和工作,因为这是他作为公民的就业权利,也是聘用其者的用人权利。而尊重个体权利,是法治社会也是道德社会的首要准则,更是时代进步的显性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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