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接连两次被“忽悠”的经历,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的马某很是气愤。
几天前,马某在银川市兴庆区清和街一家汽车城花6万多元买了一辆农用车。购车时,工作人员称可以代办行驶证。可令马某没想到是,经销商给他办理的行驶证竟是假的。经过交涉,经销商提出可以重新办理,但第二次办来的竟然还是假的。
两次被骗的马某非常生气,向银川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马某终于拿到了合法的行驶证。
而这场“风波”也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假证市场”的关注。
取证不易难煞公安机关
银川市制售假证的案件有三分之二集中在银川市城管局一大队受理。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的制售假证犯罪团伙已演变为“金字塔管理”。一般最上面是一个老板,手下控制着几个制假窝点,下面又衍生出一些人负责接送活儿,最下面还有专人喷涂、粘贴小广告。一个团伙内每个人互不见面,仅凭手机单线联系。喷涂、粘贴小广告的人被抓获后,对团伙情况基本一无所知,且身无分文,其行为只能被界定为破坏市容。大多数情况下,执法人员除了对其进行训诫外,别无其他惩处办法。
据该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以来,银川市制售假证现象凸显。至今,银川城管部门抓获各类办假证人员2600多名,其中只有40多人由公交机关调查后移交至公诉机关后获刑。
制售假证为何如此“泛滥”?据业内人士介绍,一方面,这其中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一本假证成本不超过10元,但出售后至少能赚数百元。购买假证的人也不少,大多是为了找工作、升职加薪。在旺盛的“市场需求”和暴利驱动下,制售假证者就会铤而走险。另一方面是取证难。一般情况下,端了制假窝点,缴获假证、假公章和制作工具后,公安机关要先对其社会危害行为进行定性,才能依法向检察机关移交。这样的话,就必须将购买者抓获。可是购买者并不会留下真实信息,警方很难查到这些假证的流向,对社会或他人所造成的后果。所以,公安机关对制售假证案件也很“头疼”。
处罚用假证者缺乏依据
对制售和使用假证的行为,银川市民唐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一个假证能给制假者带来高额利润,还能让购假者顺利就业、升职或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相比较而言,假证的最大受益人应是购买使用者。应对这些人予以严惩,这样才能使‘假证需求’得到有效抑制。”采访中,持此观点的人占大多数。
银川市民刘小平认为,现在对于张贴“办证”小广告的人,执法部门处理过轻,使他们形成了侥幸心理。应该对这些破坏城市环境,给社会造成极大潜在危害的人予以严惩。
怎样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制售假证者?银川市公安局交通分局相关负责人称,面对使用假证的行为,执法部门在处理时往往找不到更严厉的处罚依据。他表示,要杜绝制假贩假行为,应有一套针对购买使用假证行为的相关法律或法规,以形成严厉的追究制度。他认为,打击制售假证行为,所需要的执法成本很高,单靠一个部门难以遏制。
对此,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称,对于制售假证者,一般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购买和使用假证者的处罚,国家没有上位法,地方很难对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张贴办证广告者应严处
对此,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制造和销售假证违法人员给予严厉打击是从源头上控制城市小招贴、小广告以及垃圾短信的有效办法。
这位教授认为,按照刑法的规定,伪造公章、证件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这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才能抓到那些伪造公章、证件的人,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部门要对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打击。对于一些替假证贩子送货,以及张贴“办证”广告的人,由于其不参与假证的生产只是参与了买卖,在很多情况下,执法部门不能对其进行处理。但考虑到这种行为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对这些人也要加大处罚的力度。现在,由于张贴“办证”小广告,发送“办证”短信的人数过多,而执法部门对这些人的处理过轻,使得他们形成了“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往往有恃无恐。尽管需要将这些人与制造假证的人区别对待,但是目前更需要加强执法,对这些破坏城市环境,给社会造成极大潜在危害的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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