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白玉岭,1988年以来多次收受巨额贿赂,在其办理的近万人的案子中无一被转为刑事案件,都是交罚款就放人,然后或藏匿或毁灭卷宗。他还涉嫌多次强奸少女、嫖宿妓女,在当地激起极大民愤。有关部门查而轻处,致使其气焰越发嚣张。(相关报道见10版)
《半月谈》的记者调查得知,白玉岭之所以作恶多年,背后的原因是当地警方管理混乱,监管缺位。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允许特警支队越权专注于查赌、扫黄,并以罚没款项充当经费,因为“特警支队没有办公经费,市公安局就将治安处罚权交给他们”。
这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少数基层警方,罚款成了最常用的执法手段,尤其是在赌博、涉黄等案件中,罚款更是警方最乐于使用的执法手段。这里面固然有“经费不足甚至没有经费”的考虑,但更多的,恐怕是一些执法者现实的利益考虑——弹性巨大的罚款权,意味着无处不在的寻租空间。“执法等于罚款”,就是人们给这种怪现象作出的精辟概括。
白玉岭落马了,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告诉了人们,“以罚代管”的执法思维,其权力寻租是如此的容易。据说亳州警方已经从“受贿放万人”案中吸取教训,重新明确了各支队职能:特警不再查处赌博、嫖娼等案件。这样的调整当然是必须的,但疑问仍然还在:只要“以罚代管”的执法思维仍然存在,怎么能确保接手查赌、扫黄的其他支队的某些领导不再陷入权力寻租的泥潭? (赵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