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多年的“省管县”财政改革开始提速。财政部昨日要求,近期部分农业大县将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到2012年底前,力争在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推行这一改革。
“省直管县”是近年行政体制改革中颇受关注的热点。财政部资料显示,从1992年起,全国13个省市已陆续开始试点。“省管县”也是国家“十一五”目标之一。随着2010年临近,财政部昨日发文为此项改革提速。
财政部说,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
也就是说,“省管县”将改变“省管市、市再管县”的三层结构,跳过市一级,建立省和县的直接财政关系。
这项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则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财政部明确了此项改革的具体内容。
在收支划分方面,将合理确定划分市、县财政各自的支出和收入范围。在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等方面,将由省直接核定并补助到市、县。
对于政府间资金往来,财政部要求建立“省与市、县之间的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省级财政直接确定各市、县的资金留解比例。
- 专家观点
解困基层财政 放权经济自主
专家称财政省管县将为行政省管县创造条件
昨日,有专家指出,“省管县财政改革”有助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在扁平化的框架下,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可以更加便捷和到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指出,在我国,县是承担公共服务的最大载体,但在目前“市管县”模式下,县的财权和其职责是不相匹配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按照省管县财政的框架,再加上现在很多地方推行的“乡财县管”的改革,以往五个层级的财政框架就会演变成中央、省、市县三个层级,三个层级配上中央和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会更有效地改变基层财政的负担,减少财政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职能合理化。
汪玉凯指出,“省管县”模式,可以提高县域经济的自主权,避免内耗和资源过度向中心城市集中。
“省管县一方面是财政上,另一方面是行政人事上”,汪玉凯说,“财政改革是第一步。为行政‘省管县’提供了条件,最终实现地级市不再管辖县”。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所研究员杨志勇则提醒说,由于要跳过市,一些市可能将富裕的县、县级市,重新划定为“区”,而不“上交”给省。
综合本报记者鲍颖 胡红伟 《经济信息联播》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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