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形同虚设
近期经济适用住房连连出现有悖其初衷的事件,“这反映了我们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还需要完善,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强这些制度的执行的问题”,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名誉副会长包宗华对《瞭望》新闻周刊表示。
事实上,近年来,申购经济适用房造假一直是被诟病的焦点。为堵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2008年武汉市专门对《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设计的程序要求街道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交由区民政部门、区房产部门分别就分管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领域作再审查、再核对。
上述规定意味着,要想取得经济适用房资格证需要经过街道办—区民政部门—区房产部门三道“关口”。
但“六连号”的6名当事人却凭借并不高明的弄虚作假材料,过了这三关:
首先,使用伪造的户口复印件,而且在口区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时,“六连号”当事人均非口区居民,后来在余家头经济适用房上市前夕才突击迁入口区。
而这6名当事人由原户籍迁入现户籍的落户情况是,2人转入口区长丰村2户居民家中,但户主不知此人;2户转入户籍地址为口区常码头1号,调查发现该户外挂户籍竟多达50余人;2户转入口区解放大道121号2楼1号,但这里不见一栋房屋,是一片施工工地。
其次,在这6人提供的住房证明中,出具证明的单位不存在。
第三,“六连号”当事人提供的收入证明明显存在问题。其中,3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中,虽然就职单位分别不同,但单位联系人居然是同一人,联系电话也都一样。另外3人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地址、电话或不存在或存在明显错误。
为何层层审查最终形同虚设?包宗华表示,这实际反映了深层次的问题,更反映了我们在政策执行中的监管漏洞。
除了受利益驱动,另一方面,包宗华提醒,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提出分房货币化之后,一些人认为住房问题更多地需要找“市场”,一些基层的房管部门存在人员匮乏的情况。他介绍,在住房保障较为规范的香港,直接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工作人员大约300人,如果加上间接的管理人员,有万人左右。而比香港人口更多的北京市,有的区管理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员仅2名,“如此之少的人力,怎么能担负起资格审查的任务?”
“为了不再出现‘七连号’、‘八连号’”,在这起事件发生后,一位关注事件进展的网友表示,“最好的把关人就是透明。”据媒体报道,首先发现这起蹊跷六连号的是一名网友,他从公示材料上无意中看到六连号,提出了质疑,再往前追查,才发现了整个作假过程。
试想,如果没有公示,这起事件会否瞒天过海呢?而如果舞弊摇中的号不是六连号,这起事件是否还会被发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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