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6日电 乌鲁木齐市政府今日凌晨通过当地官方媒体和网站发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紧急通告。全文如下:
为了维护乌鲁木齐市的正常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机关正常执行公务,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09年7月6日凌晨1时至8时(北京时间),由公安机关对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区域内,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二、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本通告要求,自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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