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实施违法排污有奖举报制度已近两年,本月2日该市发布消息称,到目前为止,全市发放的奖励金已超过100万元,共有50人次获奖,最高奖励金额达到8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有两位举报者隐身幕后,未能领取奖励金。
最高按罚款额80%奖励
据东莞市环保局介绍,违法排污有奖举报制度中明确规定,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得市政府专项资金奖励。其中,举报人准确指出违法企业埋设暗管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且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
“举报人多为热心环保的‘知情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较为清楚,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具体位置、图片、文字资料展开查处,提高了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效率。”据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有奖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由环境监察分局专人负责有奖举报调查工作,并根据违法企业排污时间实行24小时明察暗访。
两名举报者未领奖励金
“奖金我们已经发了四批,现正在发第五批。根据这次的举报名单,环保部门共查处违法排放工业废水企业10家,奖励金合计30.7万元,有10位举报者获奖励金,最高的奖励金额达到8万元。”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到目前为止(包括正在办理的第五批),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发放奖励金超过100万元,共有50人次获奖励金。而在所有的获奖人中,共有两位举报者未领取奖励金。
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原因为举报者当初投诉留下的联系方式,环保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均未能联系上。针对该情况,该局已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努力使每宗有效举报案件举报者均能依法领取奖励金,并借此机会呼吁举报者见报主动与环保部门联系。而对于经多方努力均未能领取奖励金的情况,文件规定“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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