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政府获悉,截止到6月30日,备受关注的温州“购房门”主要处理方案——“补差价”工作已基本结束,143套房子的购房人有141人补交了政府确定的差价款。
一个月以来,“补差价”犹如激流中的漩涡,陷入其中的政府、卖房人、买房人、中间人等利益各方,展开了心理、关系、金钱的激烈博弈。
一手购房人:房子升值了,心理上能平衡
今年3月23日,一个出其不意的网络曝光,一夜之间把温州“购房门”推到了风口浪尖。一些官员和“关系户”利用特权和关系网,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暂定价”,从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购到安置房剩余好地段、好楼盘、好层次、好朝向的房子,顿时成为众矢之的。
2009年5月22日,政府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确定18个楼盘、143套房子每平方米市场均价为11549元,即每平方米增补3549元,同时确定每套房子的实际市场价。据此,政府责成所有购房人于6月30日前补足差价,否则废除购房协议,房子移交法院拍卖。
政府的“限补令”意味着,每套房按面积不等,要补缴25万元至100来万元。一时间,各方反应激烈。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对记者说:“想不到买套房子被网络炒得这么厉害,自己也被曝了光。补差价是应该的,这是温州的大局,要维护温州的形象。补了钱,办了房证就可抵押贷款,住着也安心。”
一名买房自住的官员窝着火对记者说:“自认倒霉。什么也不说了,打掉牙齿往肚里咽,认补!”
一些干部虽然心中颇有怨气,但如今房子都已大幅升值,有些市价已达每平方米23000元至25000元,比补差价后的房价仍超了一倍多。若是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市价增值200万元以上。站在这个角度看,补差价的心理得到些许平衡。
二手购房人:“我被逼得没办法!”
2006年5月,黎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从黄先生手里买了一套顶级楼盘“得月花园”的住房。
按理说,黄先生是“补差价”的责任人,但因黎先生是“直过户”,政府通知他补交57多万元。
“我很冤,当初我是以每平方米8900元的市场价购房,再补钱没道理。要补也应叫黄补。”黎先生说。
黄先生坚决不干。双方谈了几轮,针尖对麦芒,僵持了十多天。最后,在朋友的协调下,两人各补一半。
据说,黄先生搞到“房票”与旧城改建指挥部原主要负责人吴权书不无关系。吴权书被市纪委“双规”,并被依法逮捕。在多重因素下,黄先生接受了“补一半”的协商结果。
“老实说,我出28万元是很不情愿的,是被逼得没办法!”黎先生“一肚子不爽”。
公职人员陈某“走后门”搞到一套245平方米的豪华房指标,以市价卖给管先生,从中卖指标得利近20万元。政府提出“补差价”,陈某态度强硬,分文不出,81岁的管先生无奈全补。
面对“补差价”,买卖双方都在喊冤,从而对峙、争议、僵持,甚至激烈交锋。最终大都采用“双方协商”的模式:各补一半。
导致这一结局的重要因素是政府力量。政府一方面实行强制性“不补钱就拍卖房子”的措施,并不断下达“通牒令”,形成强大攻势;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软硬兼施”加强压力。
“我原先铁了心,要顶着、耗着,还请了律师,准备打官司。但想想后果太可怕,鸡蛋碰石头,最后还是撑不住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购房人无奈地说。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二手房老百姓对政府不分青红皂白,把“皮球”踢给买卖双方“相斗”的做法深表不满。
补了差价后,政府速战速决,给购房人补办了相关产权手续。
政府:“大局不变,对事不对人”
据记者了解,在143套必须补差价的“问题房”里,有十几套房子的一手购房人是拆迁户。他们本是来以市场价买的合法房,也转而被一股脑地列入“问题房”中,要求补差价。
6月27日下午,李林群等四户二手买房人联合向记者投诉。恰好旧城改建指挥部人员给李林群手机打来电话,记者通过扩音器清晰地听到对方柔中带刚的女声:“你赶快来交款,期限是30日晚12点。到期不交,到7月1日凌晨1点,房子自动取消,政府没收,网上公布。”
李林群听了很气愤:“你们这样太没道理了,我不接受。”对方说:“这是市政府的意见。”
李林群等4人告诉记者,我们是以市场价买来的房子,干吗还要再补几十万元的差价?我们的“上家”是拆迁户,都是可怜的困难户,叫他们补也没道理。这些拆迁户从政府额外分到一些楼层低、朝向差、面积小的“烂苹果”,“好苹果”都被一些官员和关系户拿走了。
他们的“上家”陈华武说,我们分到的是以市场价全额购买的商品房,限令在规定的短时间内一次性付清房款,否则取消。我们实在付不出上百万元的房款,忍痛割爱,马上以原价挂到中介卖了,从中只得到2万来元的交易费。要我们补差价,实在没钱。
“我们买的不是‘贪官房’,为什么把老百姓扯进‘购房门’?”李林群、古丹、苏良隆等人无数次向记者倒苦水。
他们多次向市访办、市纪委、旧城改建指挥部等部门投诉,无果。后来温州市政府作出回应:“大局不变,对事不对人。”后来又解释称,这些房子还没有转为商品房,所以也要补差价。
此前,温州市纪委主要领导曾表示:“政府不会向第三方收取差价,第三方是指二次转让的买方。政府没有必要与他们发生任何房屋补差的纠葛。”
李林群、叶松强等人非常无奈,6月30日下午,他们救火般向各方亲朋好友借了几十万元,于16点50分许去了农行。
记者从温州市政府获悉,截止到6月30日,143套房的购房人已有141人补交了差价款。剩余一名因房主涉及经济纠纷所买房被法院查封,另案处理;另一名房主金先生坚决不交差价款。
记者了解到,一些喊冤的二手买房人表示,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新华社记者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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