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七月三日电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赌博、徇私枉法、行贿等罪名,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由有关部门联合侦办。
据吉林省当地媒体报道,今年年初以来,全国打黑办、公安部、吉林省纪委相继接到举报,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涉嫌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问题。
五月十三日,吉林省纪委对王禹帆采取了相应措施,同时,警方展开立案调查,先后将刘健辉、许淼、于桂兰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六月八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禹帆依法刑事拘留。
经公安、检察机关侦查,王禹帆自一九九八年担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东昌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利用刘健辉、许淼等人,网罗二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王禹帆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亲自组织、指挥其团伙成员,在通化市及周边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地采取强取豪夺、寻衅滋事、强占矿产、强迫交易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以非法手段敛取了巨额财富。
目前,该“涉黑”犯罪团伙包括王禹帆在内共计十五人正在接受办案组的进一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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