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征工地"扬尘费" 考核达标后可以"零征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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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征工地"扬尘费" 考核达标后可以"零征收"
2009年07月02日 09:48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京和徐州成首批试点城市

  ●考核完全达标可以“零征收”

  今天(7月1日)起,江苏省对工地扬尘开征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24元/平方米·月。南京和徐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工地扬尘越来越成为重要污染源。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曾做过专门调研:10克泥土经过反复碾轧和气流的带动,至少能污染200平方米的地方。通过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控制扬尘污染,此前有其他省份曾出台过相关文件,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实施。因此,江苏也成为全国第一个真正开征“扬尘费”的地区。

  工地扬尘费怎么收?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出台的《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24元/平方米·月。根据工地性质有所差别,以一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基数,拆迁工程的扬尘污染最严重,在基数基础上乘以1.6的系数;公路施工工程、市政开挖工程其次,系数为1.2。另外,收费的多少还取决于施工单位控制污染的措施,按照达标程度可以削减相应系数。环保部门定期考核,如果完全达标,可以“零征收”。(记者汪晓东)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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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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