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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国家概况(2)
2009年07月01日 18:18 来源:中国外交部网站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经济

  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2007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约合4.77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近8%,占亚洲38%。截至2008年8月底,外汇储备达9967亿美元,为世界第二;拥有约1.5万亿美元海外资产,是世界最大债权国;2007年贸易总额为13338亿美元。民间资本充裕,个人金融资产高达11.5万亿美元。200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达735亿美元。

  日经济于2002年开始复苏,走出十年低迷。进入2008年后,国际金融危机给日经济带来严重冲击,08年第二、三季度连续两季负增长,预计08、09年将连续两年负增长。主要经济数据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47,700亿美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34,262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2007年):2.1%

  货币名称:日元(Yen)

  汇率(2009年1月):1美元=90日元

  完全失业率(2008年7月):4.0%

  政府债务总额(2006年3月底):827.5万亿日元

  海外总资产(2007年底):1.5万亿美元

  贸易总额(2007年底):13338亿美元

  个人金融资产(2007年底):11.5万亿美元

  外汇储备(2007年底):9967亿美元

  对外直接投资(2007年):735亿美元

  【资源】资源贫乏,90%以上依赖进口,其中石油完全依靠进口。日本政府积极开发核能等新能源,截至2006年7月,拥有55所核能发电站,总发电装机容量为4822万Kw(千瓦),位居世界第三。森林面积约为2512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2/3,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而木材自给率仅为20%左右,是世界上进口木材最多的国家。日本山地与河流较多,水力资源丰富,蕴藏量约为每年1353亿Kwh(千瓦时)。日本的专属经济区面积约相当于国土的10倍,渔业资源丰富。

  【对外贸易】外贸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2007年贸易总额约为13338亿美元。其中出口7127亿美元,进口6211亿美元,顺差916亿美元。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地区)数约200个。

  主要进口商品有:原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食品、原材料等;主要出口商品有:汽车、电器、一般机械、化学制品等。主要贸易对象是中国、美国、东盟、韩国、台湾、香港、德国等。

  2007年日本同主要贸易对象的进、出口贸易额(单位:亿美元)及分别占日本进、出口总额的百分比:

  出口额百分比进口额百分比

  美国1433.8 20.1% 708 11.4%

  中国1090.6 15.3% 1276.4 20.6%

  韩国542.0 7.6% 272.5 4.4%

  台湾447.8 6.3% 198.1 3.2%

  香港388.2 5.5% -- --

  泰国255.5 3.6% 182.7 2.9%

  德国225.8 3.2% 193.9 3.1%

  新加坡217.8 3.1% -- --

  英国162.7 2.3% 75.1 1.2%

  澳大利亚-- -- 311.6 5%

  印尼-- -- 264.4 4.3%

  (资料来源:日本贸易振兴会网站)

  【对外投资】2007年对外直接投资为735亿美元。重点投资的国家及地区为美国、欧洲、中国、新加坡等。截至2008年10月底,日本对华投资项目累计40872个,实际到位金额648.6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日本财务省网站、日本贸易振兴会网站)

  【对外援助】(数据更新中)

  日本于1954年开始对外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2007年度日本对外援助总额达12,000亿日元,其中日元贷款9,400亿日元,无偿援助1,600亿日元,技术援助1000亿日元。

  【外国资本】日本国内外国直接外资额对经济的影响较小,截至2005年底,外资金额约占日GDP的2%。近年日本政府将外国直接投资视作重振经济的关键,加大吸引外国投资力度,放宽外资进入日本的限制,计划到2010年将外国对日直接投资占GDP的比率提高到5%。

  军事

  日本军队称自卫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扶植下重建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日本军队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在“质重于量”和“海空优先”的建军方针指导下,自卫队已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作战能力较强的武装力量。

  日本1945年战败投降后,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消。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基于其自身需要,指令日本重新发展军事力量。同年,日本组建“警察预备队”,后改称保安队,1952年成立“海上警备队”,1954年新建航空自卫队,7月颁布《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将保安队、海上警备队分别改称为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将陆、海、空三军正式定名为自卫队,并成立了防卫厅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健全了统帅指挥机构。

  自卫队的最高统帅是首相,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内阁会议。“安全保障会议”是内阁在军事上的最高审议机构,由首相、外务大臣、财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国家公安委员长、防卫大臣等内阁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国防方针、建军计划及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防卫省相当于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由主席和陆、海、空军参谋长组成,负责拟定和调整三军作战、训练和后勤计划,搜集研究军事情报,在实施两个军种以上的联合作战、演习时,实施统一指挥。

  日本防卫的基本政策是:在和平宪法下,实行专守防卫;坚持日美安保体制;确保文官统治;遵守非核三原则;有节制地增强防卫力量;坚持质量建军原则,使之能独立应付有限的小规模战争。

  自卫队实行志愿兵役制。陆上自卫队服役期限为2-3年,海、空自卫队为3年。一般根据本人希望,可延长服役1次(2年)。截止2006年3月,日本总兵力编制员额33万人,其中现役军人25.2万人,文职2.4万人,预备役5.6万人。其中陆上自卫队约14.8万人,编为5个方面队,辖13个师和2个混成旅、1个空降旅,装备坦克1020辆,装甲车约980辆,各型飞机约511架,各种火炮7630门;海上自卫队约4.4万人,由担负机动作战的联合舰队和负责近海警备的5个地方队组成,装备各型舰艇142艘,39.8万余吨,飞机206架;航空自卫队约有4.5万人,主要作战部队为航空总队,辖3个航空方面队和1个航空混成团,装备各型飞机464余架,其中作战飞机361架。此外还拥有各式导弹28种。防卫厅机关和直属机构编制7000余人。2005年,驻日美军总兵力约3.6万人。

  2008年度防卫预算为4.78万亿日元(约合423亿美元)。

  日本在海湾战争后首次实现海外派兵,于1991年4月派遣自卫队赴海湾参加多国部队的扫雷活动。1992年6月,日国会通过《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简称“PKO法”,从法律上确定自卫队可出国执行联合国主持的国际维和行动。曾先后向柬埔寨、莫桑比克、中东等地派遣自卫队参与维和活动。2001年11月30日,日国会通过《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修正案》,解除了迄今对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主体行动的限制。“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29日通过《反恐特别措施法》,并相应修改《自卫队法》和《海上保安厅法》。日自卫队舰船于2001年12月初抵达印度洋,对美反恐战争实施后勤支援。2002年3月2日,派出690名陆上自卫队员参加东帝汶维和行动。

  2002年4月,日本政府正式推出“有事法制”相关法案,并加快其立法进程,旨在从法律上确立国家的应战体制。2003年5月15日,日本众院通过有事法制三法案:《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6月6日,三法案在参院获得通过。这是日本战后制定的第一个“战时立法”,确立了日本的战时国防动员体制。2003年7月,日本国内又通过“伊拉克复兴支援特别措施法”,根据上述法案,日本政府于12月9日通过内阁决议,宣布以支援伊拉克重建为名,于12月15日起1年期限内向伊拉克派驻海陆空自卫队。12月26日,先遣队赴伊,这是日本战后首次向尚处于战争状态的地区派兵;2004年2月以来,1000多名陆海空自卫队员先后赴伊,主要活动区域在局势相对稳定的伊东南部,负责重建医疗、水利、给水、学校等公共设施,运输人道主义援助物资,为驻伊美军等提供后勤支援等。2004年6月18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日本自卫队参与联合国驻伊多国部队。12月,日本政府决定将驻派伊拉克的海陆空自卫队的期限延长一年。2006年7月,日本陆上自卫队从伊拉克撤军,而航空自卫队继续为驻伊多国部队提供空运支援。2007年1月,防卫厅脱离内阁府独立升省。

  2004年12月日本出台新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提出将国际贡献与本土防卫并列为自卫队的主体任务。2005年初日本利用印度洋地震海啸灾害,以人道救援为名进行了战后最大规模的陆海空三军海外派兵。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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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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