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公?姓私?
从下属的7家公司,一次次将不是“贷款”的资金转到湿地公园建设上,让高崇荣涉嫌了挪用公款罪
由长治市向北,经北寨村向西,通过一处水上公园桥面,沿左边一个石门进去,就是太行湿地公园。
位于长治市郊的这处公园,因高崇荣一案,如今已被查封。
2003年的一天,高崇荣来到高新公司下属的杭州某单位。在员工们陪同下,游览了溪西湿地公园,眼前的美景令高崇荣无比激动。自己的家乡,长治市城郊不是也有一片面积不小的湿地吗?
几次考察后,高崇荣成立长治市晋通太行湿地有限公司。前期准备做好了,但资金需要多少?从哪儿来?“现在是一期工程,4000万元投进去了。让我自豪的是,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高崇荣在2007年5月接受省内一家媒体采访时骄傲地说。
正是他从高新公司下属的7家公司,一次次将不是“贷款”的资金转到湿地公园建设上,让高崇荣涉嫌了挪用公款罪——
湿地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日,股东2人——上海浦沃贸易公司和朱某。法人代表高崇荣。2006年6月,上海浦沃将所持公司股权45万元转给高崇荣。上海浦沃退出湿地公司,该公司成了高崇荣、朱某的私营企业;
2006年8月15日,晋通湿地公司股东会决定,注册资金从原来的50万元增至1000万元,所增资950万元由高崇荣投入。这一来,高崇荣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总,股权占99.5%。
高崇荣对湿地公园的确倾注了大量心血。“两年多了,我几乎天天都是早上6点从长治市赶来,工作到晚上10点以后”。“建这个公园,我是啥都干。和农民工一起吃一起干,脱了鞋下泥塘挖泥,光着膀子挥镢头刨地,铲土、抹墙,遇啥干啥。不怕你笑,我把皮鞋磨烂了8双。我是个能吃苦的粗人。”高崇荣说。
但再苦的日子,也无法销蚀其挪用公款罪行。检察部门最后查明,长治晋通湿地公司先后挪用高新公司下属7家公司1000余万元,到案发,尚有874万元没有归还。
2009年5月21日,岢岚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高崇荣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2009年6月9日,岢岚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高崇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
◆双面脸谱
一方面是公私不分,一方面是节俭至极。高崇荣的两面人生不失为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
在长治很多人印象中,高崇荣不修边幅。熟悉他的人说,高崇荣搞湿地公园建设的几年时间,几乎没有买过衣服。
2006年夏的一天,高崇荣的大女儿到长治看他。眼前的一幕令人哑然,只见高崇荣穿着沾满泥巴的皮鞋,挽着已经旧得发白的裤子,在门口正修建的一处房顶铺瓦片。
“习惯了,就想干干活,再说,这样像农村的平房一样弄屋顶,工人们大多不会。”高崇荣甩着手上的泥,憨笑着。
当天下午,女儿抽空给他买来一件品牌T恤。没想到惹得高崇荣大发雷霆:“你这是浪费,一件衣服几百元,你还不如用这钱,去给我买两车砖来。”
高被双规时,身上只有50元钱。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
但对高崇荣,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不这样看。
“这是一个典型的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2009年6月23日,中共山西省纪检委干部贾东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高崇荣在担任高新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贪污公款100万元,挪用公款874万元。”岢岚县人民法院就高崇荣案的一审判决书,对高崇荣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认定。
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如此统一在高崇荣身上,他曾经的一位同事如是解释:“这并不难理解。贪污、挪用公款,案发前,高崇荣已不是昔日那个本分的农家子弟。”
记者 任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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