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自5月起推行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都向社会公开拍卖,让公车回归“工作车”的本色。如此大规模、高级别的“车改”在全国尚属首例。(6月24日《新京报》)
从表面看上,“卖公车、发补贴”的确节约了一些用车开支,增加了部分财政收入,但是如果不依法按程序公开操作,则会出现很大营私舞弊的空间。首先,如果将现有公车以很低的价钱卖给本单位领导或职员,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其次,就车补的数额来看,共有9个级别,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2600元。车补的目的是补助执行公务用车消费,然而这次改革却将车贴与职位直接挂钩,事实上,行政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外出办公的时间比领导干部要多得多,经费支持跟不上,行政效率就不能不让人担忧。
同时,对于“车补不能取现”的效果也很难控制,当事人一方面可以代人购油等方式套现,另一方面某些领导人员可以通过下级单位用车进行接送,这种公车费用的巧妙转嫁又会滋生“车补照领,公车照用”,将车补转化成了某些人的变相福利。
因此,在我看来,对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不仅需要创新的改革,还需要充分的公众监督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没有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处罚措施,公车改革在“官本位”阴霾下只能昙花一现。要使公务员真正廉洁执政,合法用车,就要设立一整套严格而可行的使用范围、批准程序和报销制度。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